Wednesday, March 11, 2009

2000-7-馬來西亞的異端邪教

引言
正當我國面臨全球化的挑戰和國內政經上的波動時,許多埋藏多時的問題隨機冒現,讓人目不暇給,也給人帶來幾許的擔憂。

最近在我國發生的“邪教事件”,引發許多的討論和猜測。很多人對信仰宗教採取了更嚴謹的態度。這是很好的!然而我們不能因噎廢食,而在人生意義的追尋上,把“嬰孩和洗澡水一起豁出去了。”

不管在國內或國外的邪教猖獗,也使得一些基督徒及他們的家人產生疑慮。到底我信的是不是“邪”的呢?當別人問起我信仰的原委,我當如何回應呢?我應該不應該繼續熱衷我的信仰,負起聖經上的文化和福音的使命?希望這篇短文能讓我們得到在聖經上耶穌所應許的平安。

正信的基督教信條很清楚的歸納在使徒信經上。基本上我們相信:創造和救贖的獨一真神: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上帝。整本聖經的中心就是愛,這愛終極的表現是在父懷中具體而微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人因有罪而與上帝隔絕,不能明白上帝的愛和上帝對他生命的計劃。耶穌基督是上帝為人的罪所預備的唯一救法。他是人和上帝恢復和好關係的唯一道路、真理和生命。今天上帝的救贖計劃是聖靈透過祂普世性的教會而完成。

異端邪教的界定:

1. 完全接納聖經基本信條的教會,不管是來自任何宗派,都算是正信的基督教會(church)。所有不分種族、性別、國籍和時代的信徒都是屬於上帝聖而公的教會 (Church)。不管他們在什麼樣的環境中或機構事奉上帝,他們仍然在一間地方性的堂會做一個負責任的基督徒。

2. 若只高舉或強調聖經所有信條中的某些信條,但仍然接受所有的信條或不否定其他的信條者可謂是極端的教派。這些教派通常排他性很強。

3. 從基督教的立場來看,若不完全接受所有聖經明文及示意的信條,或有所增添或減少,或故意曲解者應該歸納在異教裡面,也就是與基督教在本質上不同的宗教。

4. 所謂邪教,可能來自任何的宗教或者摻雜不同宗教和民間信仰或族群文化信條的群體。通常不被任何宗教或社會長期的接受。

信仰和信條:
不同文化的群體都有他們的基本操作系統,使他們知道如何面對自己、他人以及週遭的環境、自然、宇宙和神明。這些操作系統是由許多的基本信條組合而成。不管一個人有沒有宗教信仰,他都有許多的基本信條組合而成一個操作系統。這些信條是自幼函化而成,根深蒂固,牢不可破,而大部份都是非常感性的,不會隨著學問增加或環境的改善而改變。它們所組合而成的操作系統不一定健全、合理、合邏輯。

所有的宗教都有他們的基本信條。當一個人“改變”宗教信仰或“加入”一個宗教時,如果沒有刻意的修正他本身的信條,使之與所信仰的宗教一致的話,就會產生信仰和生活的不協調

邪教之產生:
當世界潮流、趨勢變化太大或太激烈,使人無法招架或不能滿足的時候,人們就會回到自我及文化,或是宗教中,激化其中的某些方便的信條,以尋求快速的解決之道。在別有居心的人推波助瀾下,就會產生邪教的組織。比方說,某些宗教有為信仰而戰的信條,在受到極端的宣揚下就會產生殺害異己的現象。在某些文化中有敬老尊賢的信條,可是在過份強調後就可能產生神化領袖的現象。有些族群有優生的信念,在野心家的慫恿下就產生了納粹的行徑。有些宗教很著重愛的實踐,但在心術不正的領袖引導下就會產生男女雜交的邪教組織。

要處理這些問題,就是學習處變不驚,以不變應萬變。不能抄捷徑,貪方便,要有夠大夠遠的視野。

有一些信條是普世性、不受時間和空間的改變而改變,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絕對真理;雖然是不方便、不能立竿見影而且是需要付代價的。

比方說,要消滅仇敵,在華人文化中普遍被教導,且方便的信條就是,“有仇不報非君子”,或“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把敵人殺死,必要時,“斬草除根”甚至“抄家滅族”,這種根植在華人文化中的信條,在大環境的壓迫下,就有被激化的可能,最終就可能有私會黨、幫派,甚至邪教組織的產生。但這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林肯總統說,“要消滅敵人,就是把他變成朋友。”當我們把敵人變成朋友的時候,敵人就不存在了。這就是聖經上所說的,“要愛你的仇敵”。

得到福氣是每一個華人都嚮往的。最方便的信條就是引財神,拜財神,希望託財神之福,賭博能嬴錢,作生意一本萬利,能夠吃的,絕對“大小通吃”,不留餘地。“取”與“予”之間如果必要的話,絕對不能吃虧。可是聖經的得福之道是,努力,親手作正經事,並且要知道,“施比受更為有福”的道理;一個能夠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施予的人,是對社會有貢獻的人,是一個滿足的人,也是一個喜樂的人,是一個絕對蒙福的人

一個正信的基督信仰必須有普世的胸懷,不能只顧及“本族本家”的短暫利益,應該為世人的全面,且長遠的福祉而努力。這樣的信仰最終會帶來個人身、心、靈的益處,也會帶來國家,世界的長期穩定和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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